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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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日两宗炸/弹恐吓案件,惊动总区警署,重案组将持续跟进。”

“昨晚,红港二十八岁年轻警司在案件中不幸牺牲,据悉,其于殉职前成功转移超级炸/弹。红港警队为殉职警司陈不周举行最高荣誉丧礼。”

……

“警方雷霆出击,逮捕逾百犯罪嫌疑人,成功剿灭案件中的犯罪组织——”

“红港警署成功摧毁某大型国际性质犯罪组织,成功剿灭其三个据点——”

剿灭国际犯罪组织,这是何等光荣。

至少近来各大报道一直有在赞颂这件事,国际反响也不小。

衣冠冢,英雄墓,世间默,安亡魂。

数十位甚至近百人身着黑色,手持黑伞,站在墓园里。

他的墓碑前摆着不少花束。

而四四方方墓碑上只写着:

炽热的心脏,再无其他。

他说过他不怕死。

他说。捐生殉国,无限荣光。

说恨他是假的。

盛夏里没办法指责他的选择,第一次向他问出那个问题时,盛夏里的确不明白为什么。

但是现在,她已经懂了。

这就是陈不周。

这就是陈不周会做出的选择。

对他来说。或是,由他看来。

警察陈不周当然要比电影明星陈不周好得多。

无论是过去的少年,还是如今已经顶天立地的警官,亦或是昆娜口中憎恨的那个卡司,都只有一个选择。

这就是陈不周。

陈不周只是陈不周——红港警署的陈Sir。

我少年时代,美梦翩翩,

我青年时代,理想常燃。

盛夏里盯着那方黑白照片。

第一次见面时,她就因为他的证件照略微晃神过。

照片里的陈不周还是那么英俊,剑眉星目,眉眼乌黑而舒展,眼神乍一看有些冷硬,仔细看却很随性懒散。

她眼睛睁得很大,直直地看着,没眨眼。

所以很酸痛。

但一滴眼泪都没掉。

盛夏里松松垮垮地套着件宽大白色衬衫,不知是从哪翻出来的,看上去大了两个号——又或许是她在短短几天内就迅速地瘦下来了这么多。

她薄得像纸片人一样。

纽扣被扯下来了两颗,宽松自然的领口露出大片清瘦明晰的锁骨线条,纯黑发丝搭在白色衬衫上。

有人读了一首诗:

“在烽烟四起的沙场,恶战方酣,

人们毫不犹豫、毫不悔恨地英勇献身。

不管死于何处,在翠柏、月桂或百合旁边,

还是在绞架上、旷野间、更不管是阵亡,还是悲惨地殉难,只要是祖国和国家的需要,全都一样光荣。

在迎接曙光时,我将安息长眠,

黎明将冲破黑夜,阳光要普照人间。”

黎明即将冲破黑夜。

可她的陈不周,却死在黎明前的那一夜里。

啪嗒。一杯酒被放在了她桌上。

一身黑色西装的于警官不知在几时坐在她身边,安静地问:“喝一杯?”

盛夏里拒绝了。

她觉得这个场景很熟悉。

却也只摇头:“不了,我不喝酒。”

“可我记得你原先不是爱好收集酒瓶用来插花的吗?我之前看过不少,像是艺术展一样漂亮。”

盛夏里当然记得。

那一年他们高举酒杯,酒杯碰撞在一起,祝着生命里万物生长。

敬过去,敬今天,敬明朝。

敬正义。

盛夏里轻轻推开高脚杯,盯着杯中的酒水晃啊晃,流动得炫着金光。

她轻轻摇头:“现在已经不喝了。”

于咏琪松了一口气似的笑了一下,扯动唇角,“不喝也好,酗酒不好。”

盛夏里却突然抬头,直直地看向她,目光坚定得不偏不倚,没有一丝闪躲。

她忽然问:“你不会以为我会寻死觅活的吧?”

于咏琪的确是打着劝慰盛夏里的目的来的,可没想到盛夏里居然锋利而直接地反问她。

她瞠目结舌,却保持了安静。

“……”半晌才摇头,“当然不会。”

她当然不会把盛夏里当成那样脆弱的易碎的瓷瓶。

寻死觅活,这个词绝不可能出现在她身上。

盛夏里不是什么只有一木/仓爱情、鲁莽大脑的孩子,她虽然年纪很轻,却比所有人都要清醒。

他们从不提爱这个字。

也从不提沦陷。

她的脸是大众意义上的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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