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然没损失!”小乞丐爬起来,指着自己的脸吼道,“对,你是绕过去了,把我的脸往上摔,全撞我头上了,全撞我头上了!”
小少年有些尴尬地挠挠头:“要不,多分你一成?”
“多分我三成!”
“旋归,你不要太过分,古人云:‘福莫大于知足,祸莫大于贪欲’……”
“我去你妈的故人!”
秦朝,十六岁,在十三岁的时候开始流浪。他对自己的家庭的记忆已经很模糊,有幸记得自己有个妹妹住在二叔家,有个哥哥被拐子拐了。
时间可以洗去很多东西,哪怕是最亲的人的容颜。
但有些东西,秦朝每天夜里都会想一遍,所以从不曾忘却。
比如,母亲每晚睡前会在门口挂一盏红灯笼,哼着她自己编的儿歌到深夜,睡着了也不熄蜡烛。
秦朝也习惯了点着蜡烛睡觉,尽管他不怕黑;
再比如,他的父亲说,他之所以叫“朝”,是因为他们希望他此生如朝阳一般耀眼。
父亲是教书先生,希望孩子可以金榜题名,仕途上大放异彩……每每想到这个,他不免要伤怀,安慰自己:事与愿违的事情多了,不必再提。
秦朝是流浪三个月后遇到的小乞丐,那时候小乞丐正在和野狗抢一个包子。
秦朝大怒。
秦朝冲了上去。
秦朝抬腿就是一脚。
“和狗抢东西?过得再落魄也要体面!古人云——”
“你有病啊!”小乞丐放弃了包子,一拳轰过去。
于是,一段美好的友谊,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