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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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厨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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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轩轩吃的很香。

祝茵做什么菜都是一样的,先倒油,然后在里面放上处理好的食材,把这一样难熟的炒熟之后,就放下另外一个东西,也煮熟,然后放在一起炒一下就好了。

所有的菜基本都是这样出来的。

祝茵不会别的做饭,她觉得会这么多已经足够了,能够煮熟其实就已经不容易了,至于味道的话,只好放好调料应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你要再有追求的话,就不行了。

常欢欢道:“茵茵,我没想到你这手艺还是这么好。”

“我现在每天也不用做饭了,正愁着我一手好厨艺没地方施展呢!”

常欢欢也是尝过祝茵的手艺的,其实也就是还能吃而已,说有多好根本也算不上。

但是也已经很好了,现在的女孩子很多都是靠点外卖,根本不会自己做饭的。

祝茵身为一个美女,竟然还会做饭,真是灼灼桃花,宜室宜家了。

常欢欢道:“茵茵,你要是没嫁给沈南笙的话,嫁给一个普通人,应该也会过的很好的。”

“应该吧,但是你现在说这个做什么?我都跟沈南笙结婚了。”

祝茵想如果她没跟沈南笙结婚的话,她

可能就不会结婚了。

这并不是她对于爱情有多忠贞,只是她觉得如果沈南笙都不能给自己过上这样的生活,那别人就更不能了。

祝茵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沈南笙的时候,那个时候就觉出了不一样,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他,然后就看了好一会。

很奇怪,其实长得好看的人她也看过很多,可是就沈南笙,完全是按照她的审美来长的。

祝茵想,这也许就叫一见钟情吧!

而沈南笙对她也很惊讶,看到她的一瞬间,像是透过她看什么别的人一般看了很久很久。

然后沈南笙就提出一大堆的条件。

祝茵只提出要做他的秘书。

沈南笙自然是答应了的。

祝茵现在也不后悔没能提出更过分的要求,要求更多的钱跟股份之类的,反正她是心甘情愿跟着沈南笙的。

他知道她不喜欢她,这是属于女人的直觉,爱与不爱其实很明显。

他也许觉得自己掩饰的很好,又或者根本不屑于掩饰,她只是一个替身而已,而且她看过苏柔的照片,跟她真的很像。

她漂亮的唇瓣跟眼睛,她们精致的脸部轮廓,如果再加以整容的话,相信现代这般发

达的科技能让他们俩变成一对同卵双胞胎姐妹,一模一样,如同双生花。

祝茵想了这么多,又看到面前的轩轩,正头也不抬的干饭。

常欢欢道:“你这孩子,一点吃相都没有,跟你妈一模一样!”

轩轩没搭理她。下一次他们俩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这一顿他先饱餐了再说吧。

祝茵道:“吃饭的时候别跟他说话了,容易噎着。”

“噎着就噎着了,能怎么样啊!喝点水不就好了吗?”

祝茵道:“行,敢情只有跟你说话最重要了是吧?”

“也不是这么说。”

常欢欢道:“我的意思是说,茵茵,我们现在回去吧,霍小玉等下应该就要起来了。”

祝茵也没打算多待,就跟常欢欢一起回去了。

霍小玉问起轩轩饭是谁做的,轩轩说是:“祝阿姨!常阿姨根本不会做饭。”

“祝阿姨?祝茵?”

霍小玉没说什么,只一昧的吃东西。

还挺不错的,这是她唯一的一个念头,她这人总能很快做出决定。

既然她决定吃,就不会去想别的,比如说跟祝茵的恩怨,当初她如何议论自己,让自己只能住涂雪家里,没法跟常欢欢在

一起之类的事情,都不会去想。

轩轩都已经吃了饭了,她不吃也没办法,这人情已经欠下了。

涂雪回来的时候,见到桌子上的东西都没收拾,道:“你们俩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涂雪之所以会收留霍小玉主要还是因为霍小玉跟轩轩像极了过去她跟她的母亲,也是这样的被家里赶出来,因为她是女儿,所以她就该死。

而且轩轩这孩子真是招人疼,所以她就一时冲动把两人留下了。

在商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她的心肠早就变得坚冷如铁了,不该再为这点东西动情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把他们留下了。

大概是因为这么大的独栋公寓,一个人住着实在是太大也太寂寞了吧?

有了轩轩跟霍小玉之后,涂雪每天的生活就充满各种炸毛,比如说手表丢在冰箱里,比如说牙膏在冰箱里,比如说微波炉跑到了浴室。

她每天将这些东西归位,还要面对轩轩可怜巴巴的眼神。

祝茵跟常欢欢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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