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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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 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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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中的确有关于行巫蛊之术的相应法条,可实际执行的时候,地方上很少会因此判案。就算判,也得有明确证物,比如搜出行咒术的小草人之类的。

杨安此案,沈荣所谓咒杀的符早就烧了。他在这个区域生活了十余年,经常被人请去做法,从未有行恶术的先例。

即便如此,大同府依然判了四人死刑,送三法司复核。

听到这里,楚亭月脱口道:“这样的案卷,三法司都准了?”

康仵作冷笑:“如果都准了,薛暄这会儿就不会在老家种地了。”

死刑判决的案卷送京城三法司复核,刑部、都察院都通过了,只差大理寺。

此时已经到了正统六年,薛暄刚刚出任大理少卿。

薛暄看完案卷表示漏洞百出,不能接受,案件前后证词不一——大同县过堂,案犯说的是“毒杀”,大同府审了个术士邪术杀人。

大理寺发回重审。

本来,也没什么,可偏偏刑部不高兴了,咬死案卷没问题,不同意发回。

两大部门一路吵个没完,连续吵了一个多月都没结论。

然后,都察院出手了。

时任都御史王文坚持他们和刑部都没错,是大理寺没事找事。两人几次大吵,越来越激烈。

最后,三方一起吵到了正统皇帝面前,请皇帝来给个判断。

皇帝当然没这个闲工夫来断案,让三方做个补充调查再来回话。

王文派出检都察御史潘洪到大同实地调查。一个月后,潘洪回去上报:“纯属冤案。”

实地调查后,潘洪发现上报的口供和现实情况天差地别。

口供上说沈术士做法后数日杨百户亡。

实际是杨百户生病个把月后一直看不好,妻子岳氏才找了个术士来做法驱邪。沈术士做法半年之后,杨百户才去世。

报告送到皇帝那里,正统帝表示,既然是都察院自己人查出来的,王文你没话说了吧。

这一轮,大理寺获胜。四个嫌犯都保住了性命。

这边结束了,刑部就倒霉了。毕竟第一轮就是刑部与大理寺争议的最严重,刑部也是最先批准死刑的。

刑部多名官员受到处罚。

刑部官员越想越委屈,表示我们也觉得案卷有点问题,但是这不是锦衣卫告密的么,锦衣卫还能错?

不行,锦衣卫总旗诬告,他们也得承担责任。

事情到了这里越来越不可收拾了。

锦衣卫、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四方在朝堂上吵得不亦乐乎。被烦的不行的皇帝再次和稀泥,下了一道旨意,此案所有相关官员一律赦免。

楚亭月第一次听那么多细节,听到这里也入了迷,脱口道:“那不是应该皆大欢喜了么?怎么最后是潘洪戍边,薛暄革职?”

康仵作脸色阴沉,仿佛过了五年后,依然提起这件事就恶心。

“事情再生变故,是因为马指挥使出手了。”

这一段的详细过程,康仵作也不是很清楚。

总之,锦衣卫指挥使马顺下令,派人把刚刚被释放的岳、邱、郝、沈四个人再次抓了起来,而且直接带到京城,投入诏狱。

诏狱这种地方,四个普通老百姓,那还有什么口供是拿不到的?

马顺轻轻松松就拿到了一份详细的口供,把薛暄、潘洪提出的疑问通通补全,补的逻辑通顺,滴水不漏。

此时,这个案子已经不是一个小百户被杀了,变成了刑部、大理寺、督察院、锦衣卫四方政治斗争。被迫加入其中的部门越来越多,比如——刑捕司。

锦衣卫断出这个结果,大理寺当然不服,刑捕司又被喊来共同查案。

康仵作跑了一次大同,再次开棺验尸。

验尸的结果毫无疑问——没有任何人为致死痕迹。

要知道刑捕司名份上归刑部,刑部最初是通过了死刑的,立场上和督察院、锦衣卫一体。康仵作的验尸结果不能让他们满意。

可怜的杨安,被挖出来两次不说,尸体又运送到了京城,再次验看。

这次出手的就是刑捕司仵作中的王牌,毛主簿。

这次验看,三法司都派人在场。

毛仵作用尽了洗冤录中各种查验方法,连杨安生前受过的每一次严重一点的伤都一一验出。最终结论依然是——正常病死,死亡情况和给他看过病的几位大夫的医案一致。

这几位大夫中还包括大同军队里的军医。

然而,都御史王文提出一个灵魂问题——咒术可能被验出?

问题一出,毛主簿沉默,康仵作当场暴怒。

平心而论,王文这个问题……无法被驳斥。

大明朝仵作们,包括刑狱官,在验尸方面的核心技术参考都来自于《洗冤集录》。这里面真没有告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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