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尘

阅读记录  |   用户书架
上一页
目录 | 设置
下一页

沈易(2 / 3)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问题反馈 |

何的影视。《七年十一天》还没写完,数据虽然不错,也只是一时之热,远没有火到出圈的地步。

“你知道现在的IP都卖什么价吧?”秋喜将椅子往星雨的方向挪了挪,“普通的几十万,好点的几百万,最高的能卖几千万呢。”

这个星雨也略有所闻,觉得跟自己关系不大,天价只属于站在金字塔尖上的那几个人。

“这跟改名有什么关系?”

“主要是……中文系除我之外,还有两名毕业生也在这家公司实习,实习期过后,只有一个会留下来。他们都认识我。如果咱俩有合作,我叫潘星雨,你也叫潘星雨,我们都来自石淙,是不是太巧了?我怕人家起疑。”

“嗯,这的确是你需要面对的问题。”星雨两手一摊,“冒名顶替的人又不是我。”

秋喜被她挖苦得满面通红。

“不过——”星雨最后又说,“或许你真能帮我挣到这笔钱。两百万是个不错的数字。”

“星雨,这小说不是你一个人写的呀。”

“那就四百万。”

“还有税呢。”

“四百五十万。”

“网站的代理费?”

“五百万。”

“星雨,要不咱们干脆抢银行得了。”

“没有五百万的合同,就不要来找我,OK?”

她终于找到了踢开秋喜的办法。

* * *

半个月后,星雨发给蓟千城《七年十一天》的最后一章,也就是全书的大结局。为了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她花了七天的时间反复润色,确保全书的情绪以一种优美、伤感、隽永的方式结束。

发完后,她就烧焊去了。

下班后她买了一瓶红酒去益园路十七号找蓟千城。两人约好完稿日会喝酒庆祝。她本来还想买点小菜,想到蓟千城在吃的方面非常挑剔,万一买得不对,一口也不吃,反而造成浪费,就决定点餐的事,还是让他来。

一路上,她有点小兴奋,没想到两人第一次合作就这么顺利,速度这么快,效率这么高。生活中他们都有各自的强势,工作起来却都懂得退让。尤其是蓟千城,总是百分之百地相信星雨的直觉。初始大纲由他主笔,写作过程中星雨不断提出修改,以至于最后的成品与最初的设想千差万别,细读下来又不得不承认,成稿才是最好的版本。

因为蓟千城的公寓比较大,条件比较好,几乎所有关于小说的讨论都是在他家进行的。有几个周末,星雨就坐在他的书桌上打字。蓟千城不让她做任何家务。一开始,星雨以为这是客气,渐渐发现是因为自己的清洁水平不达标。比如说她拖了一回地板,拖完后没过多久,蓟千城就会再拖一遍。起床铺被子,她会把被子折成方块,放到床边,蓟千城则要求把被子敞开,平铺在床面上。星雨不服气,说这不等于没叠么?从此,整理床单的活儿也被禁止了。就这么相处了两周之后,星雨终于找到一种补偿的办法——尽量减少自己在这间公寓里产生垃圾和污垢的可能性:不吃零食,只在厨房与客厅的区域喝饮料,咖啡杯喝完即洗,离开时带走自己所有的物品,包括牙刷、梳子和拖鞋,以确保蓟千城的家人万一过来,不会发现这里曾经住过一个女人。

因为她不承认自己是蓟千城的女朋友。

对于她时时刻刻都要消除自己痕迹的作法,蓟千城表示不能理解。他特地把卧室的衣柜清空了一半,让她放自己的衣物。星雨只肯临时挂一下,走的时候一定全部带走,哪怕第二天会来。蓟千城于是说,那睡衣就不要拿了吧。星雨干脆不穿睡衣了,睡觉前找件蓟千城的旧T恤穿上了事。

进了屋,灯是黑的。她以为蓟千城还没到家,一开灯,他正抱着枕头窝在沙发上,旁边扔着两张纸巾。

“城哥。”她叫了一声,放下红酒,轻手轻脚地走到他面前问道,“在哪儿?”

他的眼睛微微发红,好像哭过的样子:“什么在哪儿?”

“蜘蛛。”

一听见这两个字,他的身子本能地僵硬了:“蜘蛛?在哪?你看见蜘蛛了?”

原来不是因为蜘蛛。

“出什么事了?”她好奇地看着他,“这么难过?”

“潘星雨。”他忽然抱住她,将脸埋在她的肚子上,“你不能这么写,我受不了。”

“啥情况这是?我写什么了?”

“《七年十一天》的结局。”

她正为自己一身的“焊味儿”尴尬,冷不防肚子上的那片衣服已经被他哭湿了。看着旁边的纸巾,她想笑又不敢笑。一个大男人,为了一本小说,也不至于哭成这样吧。

“这不都是虚构么,怎么就当真了?”星雨从未遇到过蓟千城这样多愁善感的时刻,“你要是不愿意,咱们商量商量,再改一下?反正还没贴呢。”

“不用改。”他吸了吸鼻子,“就这样挺好。”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A- 18 A+
默认 贵族金 护眼绿 羊皮纸 可爱粉 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