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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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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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家曾经是地主,祖上产业不会少,哪怕收养叶砚秋的亲戚已经是最后一代,家中可以证明为“地主”的东西绝对不会少,这屋子破烂,门外又上着锁,很难不让人猜测,在过去十年中,有多少人到屋子里来搜罗。

不过当时的亲戚身体不好,钱跟财产估计都拿去买药了,最终死于六零年,幸运没碰上最混乱的时候。

后来者看着这么大的房子跟院子,肯定会借着充公的名义,到屋子里拿各种自己认为能用上的东西,书本纸张什么的,就全部烧掉,以象征资本的消亡。

叶砚秋在书桌前蹲下来,放下已经烂掉的抽屉,去扒拉地上的纸张,都被揉得乱七八糟,有些碎得已经看不清字迹,在仅剩的几张好纸里,仔细阅读,可以发现是本日记。

不知道是原主人写不满意随手撕下扔在抽屉里,被后来者也当成了垃圾,还是后来者对这些内容不感兴趣,烧起来又有点少,就没管。

纸张没有页码,看起来没个顺序,叶砚秋勉强读了一下上面的内容,发现居然就是自己那位便宜养父的日记,而且这份日记应该是他生病后写的了。

叶砚秋忽然好奇,这是个什么样的人,成为自己的养父,他会有什么样的想法?于是一口气拉开了书桌所有的抽屉,没有一个是好的,日记也只有寥寥几张。

结合起来,大概是说,叶守方觉得自己身体不好了,但是没有孩子,也没有成亲,家中还剩一些祖产,清河镇政府看在他独身一人又病怏怏的份上,留了其中一片很荒芜的林地给他。

当时的政府是想让他知难而退,因为那片林地在清河镇背山的那一面,过去要么得绕路要么需要爬山,以叶守方的身体,根本走不过去,属于没用的地。

政府打得好算盘,无法经营的林地,一直没人管的话,就可以用浪费为由,把地给收回去,或者叶守方自己需要钱,把地卖回给政府,这样又可以体现政府的仁爱,又可以不用真的给地主留林地,一举两得,谁都挑不出错处来。

偏偏叶守方是个一身反骨的,他确实缺钱,但到死都没卖那块林地,日记里他用一种诙谐的语气写:我可得多活一些时日,熬死那群老骨头,这块地就是给给小孩儿充公,也不给他们,哼!

看完这一篇,叶砚秋忍不住笑出声来,可爱的人就连写日记都让人舒服。

之后又是没头没脑的一张纸,写的是叶守方身体确实不好了,他忽然在工位上晕倒,被人七手八脚地送去了镇上的卫生所,葡萄糖什么的吊了一瓶下去,好不容易醒来,医生让叶守方去城里看看,他们这小地方啊,治不了。

日记写的就是在医院醒来后叶守方打了假条去城里的人民医院,一检查,又是什么晚期,这里的字被墨水给晕掉了,看不清,不过能被说晚期的,不是癌症也差不多。

在人民医院做各种检查跟基础治疗时,叶守方认识了叶守诚,双方长得其实并不相似,却因为护士一前一后喊了他们的名字,让两人认了亲。

叶守方在日记中写自己其实有点可惜,如果早点跟人认亲,大概会对家里的产业上心点,不至于现在临死了,还得考虑身后无人怎么办,将来他死了,没有财产,都不好意思请叶守诚来给自己主持葬礼。

这个时间的叶守方应该还是很庆幸自己有另外的亲人,后面有几张日记都在说他逐渐跟叶守诚联系多了起来,逐渐像朋友一样。

接着不知道过了多久,叶守方的字比原来更模糊难认一点,叶砚秋废了挺大的力气去研究一个个墨点下写的是什么内容。

叶守方后来知道了叶守诚有女儿,还说,是叶守诚主动提起要把女儿过继给他,一来冲喜,二来是叶守诚说想蹭一下叶守方的农业户口,还问叶守方是怎么办的。

至于怎么办的农业户口这件事,其实很简单,因为叶守方的母亲就是清河镇上一个很普通的农家女,两人自由恋爱,那年代战乱未息,不讲究什么父母之命,能有个老婆就不错了。

后来就因为母亲,叶守方选择了农业户口,可见他父亲多有先见之明。

时代更迭,曾经高人一等的地主资本家,渐渐成为了阶下囚,叶守诚拼命都想暂时换来保命的东西,叶守方生来就有。

叶守方不介意自己给孩子当个名义上的父亲,他觉得自己身体不好了,等自己去世,孩子依旧是叶守诚的宝贝女儿,不会有什么改变,更不会有人说什么闲话,毕竟大家都知道,孩子是拿来冲喜的。

结果没几天,叶守方就去世了,他更想不到,过继给自己的女儿,真被叶守诚跟何娟当成了外家人。

碎纸张里最后一份日记是叶守方说自己签了过继文书,藏在了卧室床头下的暗柜里,他从这几天的事情看出来,何娟跟叶守诚好像不是很喜欢女儿,他以为叶守诚是看在自己死前凄凉过来可怜他,但也不排除叶守诚真的不喜欢女儿,只是想利用。

叶守方在日记里写:我是躺进了棺材里的人,不知道这个过继的小女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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